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更新的内容可以参见中国政府网相关页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是指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直接统治区域内的政治党派(不包括香港、澳门的政党)。目前中国大陆共有合法政党9个,分别为:

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分别的简称为:中共、民革、致公党、农工党、民盟、民促、民建、九三学社(无简称)、台盟

其中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其他八个政党被称为”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的解释是,中国共产党跟这八个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跟参政党的关系,不是在朝党跟在野党的关系。民主党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发挥监督、辅佐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然而事实上除以上八个1949年前成立的民主党派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厉禁止任何新党派的成立。这种情况跟开放党禁前的在台中华民国类似。

1、中国共产党

2、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Revolutionary Committee of Chinese Kuomintang ),简称”民革”,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主要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左派)和其他的民主分子组成,现时与中国国民党并无任何关系。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创建于1948年1月1日,原来是李济深创建的,后来许多国民党起义将领和被俘释放的军政人员加入,目前成员大部分是这些人的子女亲属。民革现任主席、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的父亲是原国民政府北平市市长何思源,因为积极主张和平谈判,被国民党特务在家中安置炸弹,将其长女炸死,何思源先生侥幸未受伤。

民革历任主席: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

民革历任名誉主席:宋庆龄、屈武、朱学范、侯镜如、孙越崎

3、中国致公党

中国致公党(China Zhi Gong Party 或China Public Interest Party),简称致公党,中国致公党的前身是洪门(又称红帮,天地会,三点会,三合会)的海外组织”美洲洪门致公堂”。1925年10月,致公堂的领袖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决定组成华侨政党,成立致公党,推举陈炯明为总理,唐继尧为副总理。1947年5月,致公党在香港举办致公党第三次代表大会, 决议参加中国共产党倡导并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49年,致公党派代表陈其尤、陈演生、黄鼎臣、官文森、雷荣珂、严希纯六人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该党愿意与共产党合作,成为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主要由归国侨界人士所组成的一个政党。

主要人物:

历任主席: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罗豪才。

除此以外,还有司徒美堂,陈演生,官文森。

4、中国农工民主党

中国农工民主党(Chinese Peasants and Workers Democratic Party),简称”农工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由中国国民党左派人士邓演达等所创立。

成立于一九三○年八月,曾几经更名,是目前八个民主党派中成立较早的。主要创始人有: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彭泽民等。一九二七年五月,著名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鉴于当时的武汉国民党中央已决意背叛革命,为了贯彻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酝酿组织新的政党,一九三○年八月九日,他在上海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一九三一年十一月,邓演达被蒋介石杀害。

农工党历任主席:章伯钧、季方、周谷城、卢嘉锡、蒋正华。

5、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同盟(China Democratic League),简称”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1941年3月,民盟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当时参加的党派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1942年,沈钧儒领导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故有三党三派之称。1944年9月改现名。现有成员15.7万,成员多为社会的精英阶层。

发展历史–

民盟的前身”民主政团同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皖南事变发生不久,国民政府又对民主党派采取高压政策,促使当时的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与其他无党派人士结合,建立政党联盟。

1946年初,包括民盟、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重庆政治协商会议的38个席位中,民主同盟独占9位,超过当时任何一个党派的席位,加上与其他党派的联合,成为平衡国共双方的重要力量。同年11月,国民党违反重庆政协的协商决定,擅自召开国民大会,遭到民盟与其他政党的抵制,由于民盟中中国青年党与民主社会党单独参加了南京国民大会,被民盟清除出去。导致民盟与国民党的关系迅速恶化。

由于国民党不满民盟反对内战的举动,导致较场口血案与李闻血案的相继发生,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更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并展开制裁,直接导致了民盟在一届三中全会上公开宣布与中国共产党合作,自此,中国共产党与民盟的同盟关系宣告形成,并将这种同盟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

历任领导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现任)

发行刊物–《中央盟讯》、《群言》

6、中国民主促进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是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及科技等工作的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党,是与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

民进历任主席:马叙伦、周建人、叶圣陶、雷洁琼、许嘉璐。

截止到1997年6月,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有市县级组织247个,基层组织5298个,会员已发展到65000多人。

7、中国民主建国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China Democratic National Construction Association),简称”民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建历任主席(主任):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成思危。

8、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Jiu San Society 或 3rd of September Society)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而取名。其的主要宗旨是强国富民,但要服从国家利益。九三学社的前身是“民主科学座谈会”。1944年底,一批进步学者为争取抗战胜利和政治民主,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反帝爱国与民主科学精神,在重庆组织了“民主科学座谈会”,讨论时局,发表政见。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并于1946年5月4日正式成立,选出许德珩、褚辅成、税西恒、潘菽、涂长望等16人为理事,梁希、卢于道、黎锦熙等价人为监事。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九三学社历任主席:许德珩、周培源、吴阶平,现任主席韩启德。

9、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Taiwan Democratic Self-Government League),简称”台盟”,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属于统一战线中的一员。

根据其章程宣称,台盟是”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之一”。

历任主席:谢雪红、蔡啸、苏子蘅、林盛中、蔡子民、张克辉。

历史

成立背景–

台湾二二八事件后,一部分从事的台湾民运人士,逃往中国大陆、香港。其中统独立场皆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即属于支持统一者。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年11月12日由谢雪红等人在香港成立,但当时伪称在台北,以躲避国民党特务耳目。1948年台盟宣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员陆续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6月间成立”香港支部”-其实是总部的假扮,也是为了转移特务注意力的障眼法。

5月1日,台盟接受毛泽东号召,开始服膺中共中央的政策,蒋介石旗下特务机关也自此时起将正式将该组织列为中共外围组织之一。7月20日宣布成立总部领导机构,由谢雪红担任主席。

白色恐怖–

1949年7月10日,台盟由香港辗转得到一份《台湾耻政三周年告同胞书》并予以复制发送。但7月14日即遭特务发现,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随即逮捕印刷成员廖学锐、郑庆龙,这就是白色恐怖中的廖学锐案。过了2天,又有陈东海、郭锟铭、张如松等人逮捕陆续到案。但仅有廖、郑两人承认参加台盟,其余3人一概否认。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后来改称台湾保安司令部。此案到达后,5人随即遭起诉,并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为共匪外围组织,共匪在北平组织伪政权时,该同盟也公然参与,其为叛乱组织,殆无疑义”为由,将廖、郑两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东海等3人则因确未参加该同盟,而获判无罪开释。

移至大陆–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1955年,台盟中央迁至北京。

当台湾保安司令获悉台盟已迁至北京后,下令严办廖学锐案。又再牵扯出30余人,廖学锐最后与其他11名涉案者都难逃当局迫害枪决。

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台盟团结推动其盟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并争取中国统一。

1987年11月,台盟第四次全盟大会通过的台盟新章程表明台盟对台湾的立场: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台湾人民同大陆人民是骨肉同胞,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任何外国侵犯台湾;支持台湾人民争取民主权利,反对国民党当局对台湾人民的压迫;致力于按”一国两制”原则争取用和平方式实现台湾和大陆的统一;使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997年11月为庆祝台盟成立五十周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题词祝贺:江泽民的题词是:”发扬爱国爱乡传统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李鹏的题词是:”广泛团结台胞为统一祖国而奋斗”;乔石的题词是:”促进两岸交流 为实现祖国统一继续奋斗;李瑞环的题词是:”团结中华儿女推进统一大业”。

与台湾关系–

虽然此组织以台湾为名,但台湾民众几乎不曾听过。且成员多已离开台湾半世纪以上,与台湾交流互动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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